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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基本情况问答

1.行政复议有什么特点?

行政复议有以下几个特点:(1)受理范围广。凡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审查范围广。行政复议不仅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合理性和适当性,是一种全面的监督审查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得到全面的救济。(3)成本低廉、快捷高效。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向申请人收取申请费等任何费用;行政复议审理时间一般为60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4)审理方式灵活多样。行政复议会采取书面审查或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可以进行调解。

2.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简单地说,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只要你认为该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各种行为。另外,对于行政机关依法该作为而不作为的情形,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3.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有以下五种情形:(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4.行政复议申请有无时效限制?

有时效限制。行政相对人应当在知道某一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依照法律规定)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否则将不予受理。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申请期限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

5.申请人数众多时,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超过5人的,应当递交行政复议代表推选书,推选1至5名复议代表参加行政复议,以便于复议审理。

6.如何书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明确的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明确的复议请求(如请求撤销;请求变更或请求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4)复议事实和理由;(5)明确的行政复议机关;(6)申请人签名或盖章;(7)申请日期。

7.申请行政复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要递交下列材料:(1)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或三份(有第三人时);(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等);(4)与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其他证据材料(要求递交原件核对,不能递交原件的,要注明出处);(6)要求赔偿的,需递交损失证明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在5日内要求限期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8. 能否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但要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具体的委托权限。提起复议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变更复议请求、进行调解等,需要申请人的特别授权。

9.如何确定向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

一般情况,行政相对人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10.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如何采取救济措施?

一般情况,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再在15天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11.行政复议机关如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会当面或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则书面审理。

12.什么是行政复议听证?

答:行政复议听证是指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组织涉案人员通过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形式,查明案件事实的审理方式。行政复议听证的主要作用在于帮助案件承办人员查清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化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13.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缴纳申请费用吗?

答: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14.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编辑:行政复议应诉科
信息来源:阿拉善盟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