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操作指南
- 发布日期:2025-04-1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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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开“在线复议”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人可以通过三种渠道线上申请行政复议:一是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二是进入“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进行网上申请;三是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https://sft.nmg.gov.cn/进行网上申请。
方法一:“掌上复议”小程序
步骤1:注册、登录
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公众号,进入“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请登录”,注册/登录账号。按要求完成注册信息填写、人脸识别验证、手写签名。注册/登录后,点击“申请复议”,进入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步骤2:阅读申请须知
申请用户须仔细阅读《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确认已了解相关要求后,勾选“同意《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并点击“下一步”。
步骤3:填写申请人信息
进入申请界面后,系统会根据注册信息自动填写申请人信息。
1.如需修改申请人信息,点击申请人信息栏中“编辑”,进入信息修改界面;
2.若存在多个申请人,则点击“+添加其他申请人”,并按提示填写其他申请人信息;
3.若有代理人的,在代理人信息板块点击“添加”,并按要求填写代理人信息。还需在后续申请材料界面上传《委托授权书》,可点击代理人信息栏中的黄色圆圈,查看解释说明,若没有则跳过;
4.点击查看《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须知》,并仔细阅读。确认已了解相关要求后,填写送达信息,并勾选“申请人已经阅读且同意《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须知》的内容,并确认以上所填信息准确、有效”,然后点击“下一步”。温馨提示:需填写能收到邮件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不限于户籍地址。
步骤4:填写被申请人信息
被申请人,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输入框内输入被申请人具体名称。在选定被申请人后,系统将自动确定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步骤5:填写行政行为信息
根据提示和要求填写申请行政复议所涉及的具体信息,包括行政行为名称及其文号、复议请求、知晓行政行为日期等加红*号选项。行政行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复议申请书”。
温馨提示:对是否为“行政不作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不明确的,可点击相应栏中的黄色圆圈,查看解释说明。
步骤6:确认行政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基本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行政复议申请书。用户需认真核对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签名”。如需修改,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
步骤7:上传、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系统提示及填写的信息,申请人需上传行政复议申请书(系统自动生成)、原行政行为文书等其他证据材料。
材料全部上传完毕后,可点击“暂存”,检查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
温馨提示:
1.建议补充其他证据材料时,先填写相应材料名称,再点击“+”上传材料;
2.若有多个其他证据材料,则点击“+添加”。
步骤8:查看案件状态
用户点击首页“个人中心”,即可查看所有状态的申请事项。
方法二: 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
申请人可在电脑进入“行政复议服务平台”https://xzfy.moj.gov.cn/,参照“掌上复议”小程序操作步骤申请行政复议。
方法三: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
申请人可以在电脑进入https://sf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点击“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掌上复议小程序”,参照“方法一”操作步骤或者“方法二”操作步骤申请行政复议。